名醫小三共遊被元配撞見 小三反控名醫性騷擾

擁有醫學博士學位,且擔任醫院副部長的陳姓名醫,去年與藥廠許姓女業務代表同遊,被帶兒子去玩的元配撞見,進而提出訴訟索賠230萬元,許女卻在法院審理時大揭名醫瘡疤,不僅指名醫12年前就外遇,與元配感情不睦分居,名醫還於去年跟女護士通姦,元配見名醫摟抱她,實情是名醫伸鹹豬手,不過,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名醫與許女還曾共宿,上述辯詞難以採信,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

陳姓名醫和藥廠許姓女業務共遊遭元配撞見,元配進而提出訴訟索賠230萬元,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陳姓名醫和藥廠許姓女業務共遊遭元配撞見,元配進而提出訴訟索賠230萬元,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姓名醫的元配,去年2月6日帶小孩到義大世界遊樂園時,撞見名醫與許女及其前夫所生的兩名小孩同遊義大遊樂園,名醫還當著許女子女面前摟著許女,幫許女圍圍巾。

元配說,她當場質問兩人,名醫坦承外遇,許女也說「對不起」,事後名醫坦承兩人交往3年,曾於醫院宿舍、飯店等地性交,名醫還拿800多萬元給許女買房子,元配以兩人通姦害她罹患憂鬱症等理由,向名醫與許女索賠2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中地院一審判決名醫與許女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3人都不服判決上訴,許女並於二審時「爆料」說,名醫12年前就曾外遇,去年又與小護士通姦而被元配提告,元配憂鬱症與她無關,是名醫不斷外遇導致,至於800多萬元購屋,是名醫與元配鬧離婚,擔心未來財產會被元配取走,借用她的名字購屋。

許女說,她與名醫同宿飯店,都是參加醫學研討會,兩人無曖昧關係,元配目睹她與名醫共遊,名醫還摟著她,這種行為(性騷擾)違背她的意願,她內心很「嫌惡」,但在大庭廣眾下,又礙於名醫與藥廠老闆交情而忍受,當天晚上兩人雖投宿飯店,但並未同床,。

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名醫已坦承通姦,許女宣稱兩人參加醫學研討會而共宿,但沒有性關係,此說大為可疑,如果名醫與許女無曖昧,許女豈會毫無避嫌地容忍名醫在未成年的子女面前,以及大庭廣眾之下,對她摟肩膀等親密舉止?另外,同遊義大遊樂園被元配撞見,但名醫還是開著進口休旅車,載著許女及其子女繼續行程,不顧及元配與親生子女的感受,對元配與子女的傷害「顯然至深且鉅」。

二審法官認為,雖無具體證據顯示兩人有性關係,但衡諸情理,名醫與許女同遊共宿與互動,已逾越社會對男女合理往來的認知,元配還因許女介入家庭而痛苦萬分,衍生輕生的念頭,不過,求償260萬元太高,判處名醫與許女應連帶賠償60萬元,元配可再上訴,名醫與許女不得上訴。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