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男不甘分手 騷擾小三的下場超慘…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李姓男子外遇郭女,兩人交往不到半年,郭女提議分手,李男不甘心,竟傳「我不會再說第二次,我們就來看誰先死」等簡訊恐嚇,郭女不堪其擾,除報警提告恐嚇,也主動與李妻聯絡坦承婚外情,結果李男恐嚇罪被判拘40天、妻子告他相姦罪判徒刑4月,均得易科罰金。

  • 李妻得知丈夫偷吃,憤而提告丈夫妨害婚姻罪,橋頭地院審理判有罪,得上訴。圖為橋頭地院。(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李妻得知丈夫偷吃,憤而提告丈夫妨害婚姻罪,橋頭地院審理判有罪,得上訴。圖為橋頭地院。(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法界人士指出,過去妨害婚姻的案件中,通常被告的都是小三或小王,或者是小三、小王和出軌的配偶一起被告,就算出軌的配偶被告,也常在法院審理到一半時撤告,最後以沒事收場,但這個案件中,小三沒有被原配提告通姦,反而是丈夫挨告相姦還被判刑,算是相當罕見的個案。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去年透過臉書某粉絲團結識郭女,郭女雖然知道李男已結婚,但兩人仍進一步交往並發生數次性行為,半年後,郭女提議分手,但李男不甘心,竟多次傳送「我不會幹掉你,但是我會幹掉別人」、「妳逼死我,我就逼死妳」、「給妳兩個選擇,想怎樣好好相處,還是想要怎樣死,妳自己選吧…」等簡訊恐嚇郭女。

郭女不堪其擾,除報警提告恐嚇外,還主動與李妻聯絡,向李妻坦承與李男發生婚外情,李妻才得知丈夫在外偷吃,憤而提告丈夫妨害婚姻罪;橋頭地院審理時,李男一直向妻子道歉,但仍不被妻子諒解,因此最後被法官判有罪,得上訴。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