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PO男友劈腿性愛照 獲小三原諒卻被男友告到底

26歲的林姓女子與劉姓男友同居,由於男方經濟不穩定,生活開銷大部分由她負擔,卻沒料到男友劈腿,還跟小三拍性愛照,氣憤之下將照片PO上網,被男友和小三指控妨害名譽等罪。全案經過調解,林女雖獲小三原諒撤告,卻被男友告到底,因涉犯妨害電腦使用和公然侮辱罪被起訴。

檢方調查,劉將性愛照都存在雲端硬碟裡,但因為平時與林女使用同一台電腦,去年7月某日一時疏於登出帳號,讓林女有機可乘,進而導致劈腿一事和性愛照曝光。

林女不滿男友背叛,將照片PO在自己的臉書公諸於世,跟朋友抱怨「遇過最爛的男人就是他」,罵說「偷吃不擦嘴、從頭騙到尾」,又幹譙「廢物一個」、「小白臉」、「早點投胎別再繼續害人」等語,因此被告。

林、劉最後撕破臉,調解時,劉也避不見面,從頭到尾由母親出面,整件事變成林女、劉母和小三3個女人在調解。最後,小三選擇撤告,文字涉及公然侮辱部分也獲劉母撤回,但妨害電腦使用和圖片涉及公然侮辱部分未獲劉同意,仍被起訴。

26歲的林姓女子替男友擔下生活開銷,卻遭男友劈腿,一氣之下將男友跟小三性愛照PO...
26歲的林姓女子替男友擔下生活開銷,卻遭男友劈腿,一氣之下將男友跟小三性愛照PO網,被指控公然侮辱等罪。

參考資料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1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