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誣指外遇 台銀證券董座訴離准了

前彰化縣副縣長、現任台銀證券董事長林靖,指控與大學教授的妻子分居4年,但妻子一再誣指並散播他外遇,損害個人名譽,且他的父親病危時,妻子拒絕返家探視照料,婚姻已徒具形式,訴請離婚;林妻庭訊時仍質疑丈夫有外遇,但願意原諒及盡力挽回婚姻。一審士林地院認為林妻積極維繫婚姻,駁回離婚請求,二審高等法院認定兩人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昨改判准離。

高等法院判准台銀證券董事長林靖離婚。(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法院判准台銀證券董事長林靖離婚。

據了解,林靖獲法國巴黎第一大學企管博士,曾任彰縣副縣長、台鹽董事長等要職,目前擔任台銀證券董事長,兼任政治大學、台北大學副教授。

林靖主張,他與妻子1995年底結婚,但兩人思想觀念有極大落差,10多年來妻子動輒對他咆哮、發脾氣,使他飽受精神折磨。2013年妻子負氣離家不歸,分居至今,就連父親同年4月病危時,妻子也不返家,讓他獨自面對父親過世等變故。且妻子在無確切證據下,一再誣指他搞外遇且四處散佈,污衊其人格尊嚴,夫妻間已無互信、情愛可言,因此訴請法院判准離婚。

林妻抗辯指稱,夫妻工作地點多次變動,並非無故和丈夫分居;林妻也說,公公病重時,她在家中照顧小孩,並非置身事外,且她曾目睹丈夫和外遇女子一起吃飯、約會,雖然心痛,仍願意修復夫妻關係,挽回婚姻。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9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