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報告撰寫 固定資料部分

徵信報告撰寫-固定資料部分

A.表首:右上角應將營業單位、徵信報告表編號及調查日期填明。

B.名稱:將企業之中文及英文名稱分別填寫,如無英文名稱則免填。

C.組織型態:可就表列型態予以勾選。

D.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為代表企業身分之編號,舉凡有關納稅及借款統計資料皆以此為代號。

E.地址、電話:應將其總公司及工廠所在地分別予以填寫。如非生產事業則工廠所在地免填。

F.代表人:應將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各欄有關資料詳實填寫。

  • 沿革:主要分為資本、組織與負責人、主要業務與產品三項,應查明其創立時期、變動情形及目前情形。如有公司主體未變而名稱改變之情形,應在其創立時期即將公司之前身列明,而變動情形應將變動之原因填入,至於實收資本情形則應將其金額、變動目的及變動方式分別填明。
  • 主要股東或合夥人:應將主要股東或合夥人之職稱、姓名、出生年月日、學經歷及出資額所佔比例等分別填寫,並將其他參與之事業名稱列明。
  • 實際經營者:應將實際經營之核心人物,擇要填寫,並將其職稱、姓名、出生年月日、學經歷、擔任本職期間、從事該行業之期間及關係事業一併填明。
  • 土地建物:
  • 主要機器及設備:對該企業生產有重要影響之機器及設備之名稱、廠牌、數量、購進日期及帳面價值、耐用年數、已使用年數及他項權利情形或其他參考事項均應一一填列。
  • 工廠水電供應情形:對於工廠給水來源及電力的動力馬力數或契約容量數查明填列。
  • 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依企業造送之最近三年度(期末)比較財務報表,照本表格式歸類方式分別填入。若企業所提供報表會計科目之內容性質和歸類方法與本表未盡一致,應依內容性質調整後填入。有關財務資料來源,應於「稅務申報」、「會計師簽證」或「其他」三項中勾選之。
  • 最近三年之產銷情形:將最近三年(期末)之商品名稱、生產(或進貨)數量、金額以及銷售數量與金額分別填明,並將合計數值,填列於最末一欄。

最近三年繳稅資料:將最近三年繳納營業稅及印花稅總繳稅款、營利事業所得稅(或暫繳)之資料分別填列

 

參考資料: www.boaf.gov.tw/site/boaf/public/attachment/99231421237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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