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外遇掐死妻 自首但態度差 二審重判8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男子蔡秉勳懷疑王姓妻子外遇,105年7月在家討論離婚時爆發爭執,蔡推倒、坐壓妻子身上,緊掐妻子頸部長達兩分鐘窒息身亡,犯後向警方自首。一審判凶嫌6年刑期;但二審認蔡打傷妻子後就應收手,竟痛下殺機、掐死妻子,犯行重大、態度可議,且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及賠償,改判8年徒刑。

  • 男子蔡秉勳將妻子掐死後自首,一審判6年徒刑,二審重判8年。仍可上訴。(情境照,畫面中人物與新聞內容無關)男子蔡秉勳將妻子掐死後自首,一審判6年徒刑,二審重判8年。仍可上訴。(情境照,畫面中人物與新聞內容無關)

蔡秉勳與王姓女子結婚後同住在台南市安南區,但兩人感情與生活屢生爭執,蔡懷疑妻子在外面有「小王」,105年7月24日下午4點許,回家與妻子在一樓客廳處討論離婚事宜,他質疑妻子為何與其他男子在一起?兩人爆發口角。

蔡男先出手毆打妻子頭部,王女伸手抵抗,接著兩人拉扯,拉扯中男方推倒女方,王女頭部撞到地上受傷,倒地後的王女仍出口大罵丈夫。

看到妻子破口大罵,蔡男竟心生殺機、整個人坐壓住王女的胸口、雙膝跪地,用雙手正面掐住妻子的頸部,雖然王女奮力掙扎,蔡男仍持續坐壓緊掐,時間長達兩分鐘,王女因呼吸道遭長時間壓迫,當場窒息身亡。蔡男察覺妻子已無呼吸心跳,在警方尚未發現之前主動打電話給市警三分局海南派出所自首表明「我殺人了」!

台南高分院法官表示,一審以凶嫌有幼子待扶養等事由判刑6年;但針對犯罪情節,蔡嫌已先毆打妻子成傷,本應收手,見妻子出口大罵,竟痛下殺意、壓掐妻子要害致死;犯後審理時否認殺人犯意,態度有可議之處,也未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因此改重判8年徒刑。此案還可上訴。

參考資料: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92931

懷疑外遇掐死妻 自首但態度差 二審重判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