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外遇提告 夫敗訴反賠6500

黃姓男子發現妻子常與張姓男子發曖昧LINE訊息,不僅以「小壞壞」、「小寶貝」互稱,還提及墮胎藥、安全防護,氣得將訊息備份,對張男提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求償60萬元,但士林地方法院調查,黃男提供的備份訊息,部分與妻子、張男的作息有出入,可能已被竄改,無法做為證據,判黃男敗訴,黃男反而得支付6500元裁判費。

黃男懷疑妻子和張男有染,向張男求償60萬,士林地院認為證據不足,判黃敗訴。(記者黃捷攝)

黃男懷疑妻子和張男有染,向張男求償60萬,士林地院認為證據不足,判黃敗訴。

黃男提告指出,妻子在北市某醫院擔任醫檢師,張男則是妻子的學長,他多次撞見2人在清晨共同運動,妻子更態度驟變,提出離婚要求,他察看妻子的LINE,才發現張男常以「小壞壞」、「小寶貝」稱呼妻子,還曾傳訊「孩子吃墮胎藥即可」、「小壞蛋不做好安全防護」、「我們去愛愛」、「用力撞擊就掉了」等。

張男則否認2人有染,辯稱因黃男與妻子關係疏離,他才會以開玩笑口吻哄黃妻開心,讓黃妻有被關心、照顧的感覺,並反指黃男提供的LINE訊息紀錄非原始資料,內容都不是真的,可能被修改、編輯過。

法官調查,黃男提供的LINE訊息中,有多筆張男發出訊息表示「小寶貝早安,出門上班了。」「還沒下班、九點下班」「晚安,下班回家了」,但調閱張男工作的出勤紀錄,根本與訊息紀錄的時間不吻合,的確有可能被修改。

由於黃男無法說明訊息紀錄與張男實際出勤為何不同,法官認為該紀錄無法做為證據,黃男又提不出其他積極證據,因此駁回黃男償60萬的聲請,訴訟費用6500元全由黃男負擔。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4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