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小三條款」! 查密切關係人

「小三」列管!洗錢防制新法 查密切關係人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被控收賄洗錢等罪,重判16年徒刑,為了防止官員再利用職務貪瀆,洗錢防制法修正後,下個月28日上路,除了列管政治人物外,他們的重要關係人也要查,其中包括「相當配偶的同居伴侶」,外界好奇這到底是指誰?法務部解釋是指夫妻離婚後又住一起,或是外界好奇的小三。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被控收賄洗錢2億多,財產沒收、重判16年徒刑,檢調偵辦期間,平時管理林錫山日常花費的秘書陳亮吟成為破案關鍵,為了杜絕官員再利用職務貪瀆,洗錢防制法新修正,下月28日上路,除了總統、副總統等18款重要政治人物列管外,針對他們的關係人也將監控金融交易,但這等於要讓親密友人把財產也報出來。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這涉及到個人隱私、個人財產權的部份,這相關立法應該還是要周延。」

其中包括相當配偶的同居伴侶,陳明堂解釋這可能是指夫妻離婚後又在住一起,還說也可能是外界好奇的同居小三,但這說法實在讓人尷尬,因為沒人會講出自己的小三是誰,而同居人又怎麼判定?這說法是不是針對沒有婚姻關係的伴侶?定義模糊難度高。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並沒有什麼更加的擴張啦,因為只要有質疑的是不法所得的流向帳戶,無論它跟當事人有什麼關係,在法律上都有權追究,這樣的的修法是宣示性的效果啦。

立委強調因為洗錢對象一定有相當程度的密切與信任關係,並沒有針對非婚姻關係伴侶,只是做宣布效果,法律防止洗錢,也觸碰到人權與隱私。

參考資料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72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