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報告表的意義

徵信報告表的意義

徵信人員調查之見解,藉報告文書之表達,除使閱讀者可以迅速了解客戶之財務及信用狀況,不必就全部信用資料一一詳閱,以供授信有關人員做為授信審核之參考外,並於徵信經辦人員更換時,使接辦者因而不必綜覽全卷,節省時間,提高作業效率。

  • 徵信報告表 –個人
  • 借戶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及其配偶姓名及其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
  • 學歷:將其最高學歷填寫。

經歷或社會關係:將其過去主要經歷填寫,並註明社會關係,如對社會關係查證無結果或調查顯有困難者,不宜列入

  • 經營事業(或職業)

     A.事業(或服務單位)名稱:將其所經營事業或服務機構之名稱、年資、職位填寫。

     B.所在地:將前項所屬之縣市區域或詳細之地址填寫。

     C.實收資本額、出資額:將其所經營事業的實收資本額及個人出資額等填入。

     D.經營業務種類:將其事業或服務機關所經營之主要業務填寫。

  • 本人之土地及建物
  • 配偶、子女之土地及建物
  • 土地及建物調查或覆查情形:將上述兩項之資產調查及覆查日期予以填寫,並由調查或覆查之徵信員蓋章。前述覆查情形及變動項目應在本項內列入,對於該變動項目另以附表說明。
  • 經濟情形:將個人的存款(本行、他行)、有價證券、投資事業、應收款、其他資產等有關資產項目及借款(本行、他行、應付款、其他負債等有關負債項目,分別就調查及覆查當時之金額填寫,並計算淨值與合計額,若負債超過資產,其淨值以紅筆或負數表示。有關個人的保證債務,在調查及覆查時亦應查明列入,但不計入負債總額

依其表達方式區分,可分為

  • 表格式徵信報告
  • 報告式徵信報告。

表格式徵信報告

  • 表格式徵信報告是由各金融機構配合本身授信業務的需要,預先將授信戶企業經營歷史、現有資料及足以影響授信戶經營的各種因素,訂定統一的表格,然後由各徵信人員依照表格上所列之項目,逐一調查填寫而成的徵信報告,目前各銀行所編印的徵信報告表(或信用調查表)即屬此類徵信報告。由於調查項目業已格式化,資料內容精簡,對於授信客戶的概況一目了然,適合於人員及時間有限的徵信調查案件

報告式徵信報告

報告式徵信報告是將授信戶內部的各種企業經營資料,及業界間的信用風評與外來足以影響企業營運的各種經濟與非經濟等因素,就其過去、現在及未來綜合分析診斷後,予以系統化的整理所撰成的書面報告,俾能有效掌握授信戶現況及外來因素的影響程度,進而展望其未來的經營趨勢,從而瞭解資金運用與償債來源的確實途徑

參考資料: www.boaf.gov.tw/site/boaf/public/attachment/99231421237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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