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感情建立在做愛」 小三line人夫結局竟是…

新北市一名李姓人夫因與傅姓女同事來往密切,兩人常互傳:「我們的感情是建立在做愛」、「我大姨媽來,你要帶我去哪?」等鹹濕簡訊,沒想到被李妻發現,因而怒告兩人通姦,但新北地檢署以李妻提出的曖昧簡訊內容,無法確實證明兩人確曾發生性行為,將2人不起訴。處分指出,李妻自2013年起就懷疑丈夫(59歲)出軌,並指丈夫自從換了智慧型手機後,就手機不離身,也不讓她看手機裡的東西。直到老公手機壞掉送修,才讓她逮到機會一窺究竟。不看還好,一看竟發現老公常和傅姓女同事(39歲)互傳火辣又直接的鹹濕LINE對話,包括「我們的感情是建立在做愛」、「離上次做愛到妳回來將近45天」、「我大姨媽來,你要帶我去哪?汽車旅館啊!」,第六感終於獲得證實後,李妻便怒告2人通姦罪,並吵著和老公離婚。李男和傅女到案後都否認發生性關係,李男更指稱,和任何人都會傳這樣的簡訊。經調查後也發現,李男確實和許多人都會互傳:「我要去喝茶、吃魚」、「去約跑步」(意指買春、約砲)等鹹濕簡訊。李妻雖提出丈夫座車內行車紀錄器所拍下的畫面,指有一名女子上了丈夫的車後,車子便開往汽車旅館,但因李妻並沒有親眼目睹兩人發生關係,也沒有兩人被捉姦在床的證據,新北地檢署只能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參考資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08/1071164/

http://credith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