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蒐證醫生外遇 竟在醫院打醫生

徵信社劉姓、林姓男職員,5年前被指示跟蹤長庚醫院一位醫生,蒐證其外遇事證,不料,劉、林兩人竟在醫院大廳一樓樓梯間,持長條型鈍器重擊其頭部,將醫生打得頭皮撕裂傷、頭骨受傷,劉、林兩人分別被依傷害罪判1年6月、1年4月確定,民事部份,高等法院判徵信社、劉、林需連帶賠償醫生精神慰撫金10萬元和4千多元醫藥費,全案確定。

徵信社人員蒐證醫生有無外遇,竟發生在醫院毆打醫生情事,高院判徵信社、打人的職員應連帶賠償醫生。(記者楊國文攝)

徵信社人員蒐證醫生有無外遇,竟發生在醫院毆打醫生情事,高院判徵信社、打人的職員應連帶賠償醫生。

此案爆發徵信社人員埋伏出手毆打被跟監的醫生,相當罕見。劉男先辯稱,因公司主管說到這名醫生時,講得很氣憤,他誤以為是要修理他,才有在跟蹤後期計畫修理醫生,不久又改口指稱,因得知這名醫生有小三,自行決定要教訓醫生,並非徵信社或公司主管指使。醫生不滿提告,並對徵信社、劉、林求償必須連帶賠償155萬元。

徵信社辯稱,公司只指示劉、林兩人對醫生跟監、蒐證有無外遇,撇清說,出手毆打醫生純粹是個人行為,和公司無關。

高等法院認為,林男在刑事庭審理時已答稱當天去之前已知道要修理醫生,加上劉、林兩人和醫生素不相識,也沒有恩怨,並無傷害他的動機,認定教訓醫生是徵信社指示,因此判徵信社應和劉、林連帶賠償醫生10萬4427元確定。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5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