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新制將上路 重要政治人士密友小三加強審查

行政院院會記者會。記者許依晨/攝影

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將於6月28日施行,根據新法,必須留意的行業包括金融業、銀樓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以及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如須為客戶處理大筆資產交易、或只要客戶屬於高知名度政治人物,都有防洗錢的通報義務。法務部表示,將對重要政治人士與其家庭成員、密友或小三等有密切關係者加強審查,納管人數共705多人。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洗錢防制新制即將於28日上路,此制度對於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重建金流秩序,具正面意義。為促進我國金融制度與國際接軌,避免台灣對外經貿及產業發展受到法制基礎不足影響,請各授權子法的主管機關務必加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推動新制,並加強對外宣導,適時消除社會大眾疑慮。

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也明訂對重要18類重要政治職務人士,以及其家庭成員和密切關係者加強審查,這些依法納管的重要政治職務人士約700人。

根據洗防辦的資料中,重要政治職務人士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立法、考試及監察委員、司法院大法官、縣市政府正副首長、議會正副議長、中央研究院正副院長、國安局正副局長、編階中將以上人員、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及行政院政務委員、公懲會委員長、最高法院檢察總長、國營事業相當簡任第13職等以上之董事長總經理與其他相當職務、總統府正副秘書長、國安會正副秘書長、駐外大使或代表及派駐國際組織常任代表、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務副首長、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組成黨團之政黨負責人等。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加強審核名單沒有管制年限,主要是以「影響力」為主,並由相關機關審查,至於是否會將縣市議員也納入管制名單?蔡碧仲表示,縣市議員會列入下一波考慮名單中。

參考資料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3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