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將親生男嬰丟在大老婆家騎樓 遺棄罪判8月

小三蘇女將自己6個月大兒子丟在大老婆家騎樓,台中高分院依遺罪判她徒刑8月。記者游...

當小三的蘇女將自己6個月大男嬰丟在大老婆家的騎樓,她傳簡訊又打電話告訴大老婆,自己生病無力照顧男嬰,大老婆未答應幫忙照顧丈夫外遇生的小孩,凌晨回到家卻驚覺小三的男嬰放在自己騎樓,還被蚊子叮得滿頭包,一審判小三無罪,二審改依遺棄罪判小三8月徒刑。

法官說,大老婆沒答應照顧小三的小孩,她仍將男嬰丟在對方家騎樓後離開,置自己小孩生死不顧。

判決書指出,小三蘇女與已婚男子婚外情後,前年6月生下兒子,還與男子搬到男子的母親家同住,男子母親趕他們出門也沒用,大老婆在彰化縣開店獨立生活。

男子後來因毒品案被勒戒,也染毒的蘇女後來生病,前年12月6日傳簡訊給大老婆,要大老婆幫忙照顧小三的6個月大男嬰,大老婆回訊表明她不在彰化,等她回家再談。

當天晚上,小三找朋友開車載她與男嬰到大老婆家,再度打電話和傳簡訊給大老婆,已將男嬰帶到大老婆家門口,但敲門和打電話,大老婆都未回應,小三就將嬰兒車和車內男嬰放在大老婆家門口後離開。

大老婆回到家看到門口的男嬰嚇一跳,不敢相信有如此狠心母親,附近尋找並打電話給小三,無人接聽電話,大老婆看到男嬰的蚊子叮得滿頭包而報警;小三堅稱當時她躲在附近,看到大老婆回到家,她才離開。

小三被告遺棄罪,目前因毒品案在女子戒治所戒治中,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她將兒子丟在大老婆家門口,只是「任性妄為」表現,並無遺棄兒子之故意,判她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改判她有罪,法官認為小三的行為,明顯棄男嬰於危險狀態。

參考資料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53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