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與陳姓女友開房間,被老婆發現,找來律師、徵信社抓姦在床,但扣得的衛生紙上並無林的精液。基隆地檢署以無通姦事證,處分2人不起訴。
陳女辯稱,會與林男共處一室,是因為睡一間比較便宜。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處分書指出,34歲已婚林姓男子,今年3月間,與同齡陳姓女子,遠從新竹住處,至基隆市某旅館開房間。林妻得知後,清晨5時帶著律師、徵信社人員前往先生投宿的房間按門鈴。林睡眼惺忪應門,赫見訪客竟是怒氣沖沖的老婆,還帶了律師、徵信社人員前來。
林妻入內後,見床上睡著陳女,怒不可遏,接著又在屋內找到衛生紙與一件女用內褲。
林跟妻子解釋,他因為心情不好,開車載陳女到九份散心,他因為太累了,找地方休息,雖有跟陳女同床,絕對沒有跟陳女發生性行為。
陳女則稱,她與林認識半年,會與林共處一室,是因為睡一間比較便宜。林妻最後仍怒告2人妨害家庭罪。
檢察官調查後,並未在衛生紙發現2人體液,也未找到林男的精液及DNA,以查無2人通姦事證,處分2人不起訴。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69570














男子外遇,還跟妻子嗆聲「抓姦在床才算」,離婚後前妻得知小三生子,提出告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