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小三共遊被元配撞見 小三反控名醫性騷擾

擁有醫學博士學位,且擔任醫院副部長的陳姓名醫,去年與藥廠許姓女業務代表同遊,被帶兒子去玩的元配撞見,進而提出訴訟索賠230萬元,許女卻在法院審理時大揭名醫瘡疤,不僅指名醫12年前就外遇,與元配感情不睦分居,名醫還於去年跟女護士通姦,元配見名醫摟抱她,實情是名醫伸鹹豬手,不過,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名醫與許女還曾共宿,上述辯詞難以採信,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

陳姓名醫和藥廠許姓女業務共遊遭元配撞見,元配進而提出訴訟索賠230萬元,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陳姓名醫和藥廠許姓女業務共遊遭元配撞見,元配進而提出訴訟索賠230萬元,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姓名醫的元配,去年2月6日帶小孩到義大世界遊樂園時,撞見名醫與許女及其前夫所生的兩名小孩同遊義大遊樂園,名醫還當著許女子女面前摟著許女,幫許女圍圍巾。

元配說,她當場質問兩人,名醫坦承外遇,許女也說「對不起」,事後名醫坦承兩人交往3年,曾於醫院宿舍、飯店等地性交,名醫還拿800多萬元給許女買房子,元配以兩人通姦害她罹患憂鬱症等理由,向名醫與許女索賠2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中地院一審判決名醫與許女連帶賠償元配60萬元,3人都不服判決上訴,許女並於二審時「爆料」說,名醫12年前就曾外遇,去年又與小護士通姦而被元配提告,元配憂鬱症與她無關,是名醫不斷外遇導致,至於800多萬元購屋,是名醫與元配鬧離婚,擔心未來財產會被元配取走,借用她的名字購屋。

許女說,她與名醫同宿飯店,都是參加醫學研討會,兩人無曖昧關係,元配目睹她與名醫共遊,名醫還摟著她,這種行為(性騷擾)違背她的意願,她內心很「嫌惡」,但在大庭廣眾下,又礙於名醫與藥廠老闆交情而忍受,當天晚上兩人雖投宿飯店,但並未同床,。

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名醫已坦承通姦,許女宣稱兩人參加醫學研討會而共宿,但沒有性關係,此說大為可疑,如果名醫與許女無曖昧,許女豈會毫無避嫌地容忍名醫在未成年的子女面前,以及大庭廣眾之下,對她摟肩膀等親密舉止?另外,同遊義大遊樂園被元配撞見,但名醫還是開著進口休旅車,載著許女及其子女繼續行程,不顧及元配與親生子女的感受,對元配與子女的傷害「顯然至深且鉅」。

二審法官認為,雖無具體證據顯示兩人有性關係,但衡諸情理,名醫與許女同遊共宿與互動,已逾越社會對男女合理往來的認知,元配還因許女介入家庭而痛苦萬分,衍生輕生的念頭,不過,求償260萬元太高,判處名醫與許女應連帶賠償60萬元,元配可再上訴,名醫與許女不得上訴。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0868

不純粹只是養顏,看見更美的自己❤綜合莓果濃縮果汁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看到朋友攜帶的醇養妍隨身包裝,因為外表的形狀特殊不免吸引住我的目光,看了一下內容馬上就對它起了興趣!

也因為搜尋google關鍵字「醇養妍」的關係,讓我隨時隨地都看得到它的廣告,這就讓我更好奇它喝起來是什麼感覺了@@

因為價位不算便宜讓我猶豫好久,正當考慮準備要購買時,就那麼剛好有了試喝的機會,終於可以體驗它的滋味啦

一盒15包入,一天1包可以喝半個月,對於從未試過的來說,一盒的量剛剛好可以試試

外盒清楚的標示成分,可以清楚地發現裡面幾乎是濃縮果汁和萃取物,在技術上需具有一定的水準食用起來才安心,所以目前有取得美國專利及 FDA安全回函 ,畢竟食品講求的是衛生安全!

另外,注意事項也是要參考的重點,像是孕婦及授乳中婦女、服藥或身體不適者,就應先洽詢專業醫師意見後使用會比較恰當,食用後如有不適感或過敏,也應停止食用。

而它的內包裝是瓶子的形狀,切口撕開就像把瓶蓋打開一樣,創意十足!

裡面含了多酚類豐富的綜合水果,其中又以紅酒萃取物極為珍貴,其含的白藜蘆醇為醇養妍主要明星成分之一,源自於美國加州納帕谷(Napa Valley)最古老的酒莊,所栽種出全世界高級的黑皮諾。

另外,由青梅提煉的梅精,亦為現代人養身會選擇的成分,加上綜合莓果及桑葚,是不少女性追求的養顏飲品成分,濃縮成袋裝又比瓶瓶罐罐方便,真是貼心的設計啊

那麼,就來試喝囉~

酸酸甜甜的口感,沒有想像中濃稠,一下子就喝完了,因為很好喝所以覺得量好少喔~好想再開一包喝,不過一天一包就夠了,只能回味等待隔天的醇養妍時間

喝的感覺並不會很酸,還蠻凸顯梅子的味道,且有點鹹鹹的味道呢!想說該不會有放鹽吧?回頭去看了一下營養標示,鈉含量只有44毫克,熱量亦不會太高,只有20大卡,對於嚴格限制卡路里的人來說,也不會造成負擔

醇養妍攜帶也很方便,放在小包剛剛好,若早上來不及喝,帶著隨時都可以補充!!

想要養顏美容,生活作息和飲食佔了很大的因素,輔以一些機能食品會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唷~當然食品不是藥,不會一吃馬上有感覺,但是只要肯投資,不論是花時間保養或花錢買保養品(包含吃),一定看得出成績的,久而久之,你會發現你已經比同年齡的朋友狀態還要完美喔 :)

本文皆為本人試用過後的體驗心得(非商業性質) 僅供參考~

產品成分及功效說明,引用商品或官網(含粉絲團)所載,不等於宣稱具有療效。

實際狀況會依每個人體質或喜好而有所不同喔!

最新資訊及活動內容以官網(含粉絲團)公告為主。

元配控丈夫前妻是小三 夫判賠80萬

郭姓女子指控羅姓女子與吳姓丈夫離婚後,仍暗自往來,丈夫除了給錢、幫忙支付房貸、出外玩樂購物都丈夫買單,羅女甚至還在網路罵她是第三者,對兩人求償550萬元;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無法證明郭夫有告知自己已婚,羅女免賠,但郭夫已婚卻與羅女往來,判郭夫賠償妻子80萬,可上訴。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

郭女提訴指控,她與丈夫於103年結婚,但羅女明知此事,卻多次出遊、共宿,且從103年至104年間,丈夫每月匯款給羅女,總共給了159萬餘元,還幫羅支付房貸35萬餘元,另又幫羅買生活用品、繳停車費,每月刷卡支付羅女水費、電費等開銷。

郭女主張,二人出外玩樂購物費用,如去遠東百貨購物、KTV 唱歌、麗寶百貨玩樂都是丈夫支出,羅女還盜用丈夫信用卡購買美善品料理機,丈夫不但不追究,還幫對方買了空氣清淨機,甚至支付車輛保險等,還以羅女為受益人購買保險,甚至將名下不動產過戶給羅女。

郭女並指,羅女明明是小三,卻在臉書虛構她是小三,罵她:「厲害的第三者」、「汙穢」,要求羅女與丈夫賠償450萬元,羅女另外還要賠她100萬元。

對此,羅女主張根本不知吳男與郭女結婚,更否認出遊、同居、收受吳男贈與鉅額金額及不動產等事,至於她臉書上所謂的第三者,連她都不知真實身分,郭女無須對號入座。

法官則認為,郭女無法證明羅女知道吳男已婚;但吳男明明已婚,卻與羅女往來,又不出庭或以書狀爭執,所為已侵害郭女配偶權,判賠80萬,可上訴。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4374

小三逼退主播女友! SBL于煥亞被爆劈腿「隊友都知道」

▲于煥亞先前受訪時還感謝女友,不久後卻傳出他劈腿。

SBL台啤球星于煥亞曾獲年度最佳進步球員、單周最佳球員,更風光入選中華隊,現在卻被爆出與交往3年多的緯來主播女友李逸涵分手,原因竟然是因為他劈腿一名圈外的何姓女子,長達半年之久,後來因為小三不斷施壓,逼得他對女友坦承不忠,讓這段姐弟戀無疾而終。

▲于煥亞獲得年度最佳進步獎,助台啤闖進季後賽。

據《鏡週刊》報導,于煥亞透過朋友聚會認識何女,之後又在網路上搭訕對方,因為正牌女友李逸涵工作忙碌,所以他和何女便趁機約會,消息來源透露,因為球隊也忙,所以他會煩惱怎麼排出時間約會,大概一個禮拜和小三2到3次,等正宮休假再陪女友,還曾經帶小三到台啤的宿舍過夜,這段地下戀情不少球員都知道。

何女也不管于煥亞有女友,積極介入這段感情,半年來很常吵著要男方做選擇,威脅要和正宮談判,最後嚇得于煥亞主動攤牌,逼得李逸涵提分手。李逸涵4日便在臉書透露:「雖然沒特別重要還是想說一下,其實我已經恢復單身了,雙方協議和平分手,我現在過得很好,也會更專注努力在工作上。」由於小倆口才在4月29日曬恩愛,如此突然的消息也讓周遭友人相當驚訝。

▲台啤主力後衛于煥亞在剛結束的球季表現亮眼。

李逸涵從台大外文系畢業,畢業後到緯來體育台當記者,和男友偶爾會在球場同台外,私下也會幫忙男方經營粉絲團,十分擁護另一半,更訪問過許多球星,超強英文實力備受網友愛戴,由於個子嬌小又有高顏值,因此有「萌記者」之稱,努力3年終於在近期坐上主播台,沒想到在事業起飛之際,感情卻遭遇挫折。

事實上,于煥亞3月初獲得最佳進步獎受訪時有公開感謝女友,「得獎後我更要學習如何幫助隊友,懂得照亮他人,這才是真正的成長。」沒想到不久便傳出劈腿。對此,他解釋和何女單純只是朋友,回宿舍過夜只是打牌,也有其他人在場;李逸涵則是不願意接受訪問。

▲李逸涵個子嬌小,訪問過許多球員。

參考資料

http://star.ettoday.net/news/921147

劉毅本名近似「小三」 童仲彥尷尬說不要笑

童仲彥質疑劉毅仍在補習班教學。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今早舉辦劉毅補習班聯合現勘記者會,下午又於議會開記者會,台北市教育局坦言,劉毅並非補習班負責人,也未登記於師資名單內;但童質疑劉毅在補習班違規教學,還追問教育局終身教育科專員曾煒傑「劉毅本名叫什麼?」曾回應「劉曉山」,由於發音與「小三」相同,令現場媒體竊笑,童趕緊說「不要笑!」化解尷尬。

童仲彥還說,「我有我的問題,我去就醫面對,我的問政跟以前一樣、只會更強,劉毅也有他的問題,希望他(劉)加入我的行列」,他覺得他跟劉毅有很多可以分享的;就像他現在上親密關係互動課程,每個月跟家防中心社工相處不錯,呼籲劉毅也開誠布公自己姓名,他可和劉毅分享交流、互相砥礪進步。

童仲彥表示早上現勘劉毅補習班,反遭補習班工作人員嗆,「聽說童仲彥疑似得禽流感,我好害怕,所以要戴口罩」。

童仲彥下午隔空表示,劉毅老師「你教學好,希望好還要更好」,如果正人君子、光明正大,就不要讓工作人員穿黑衣服、白色襯衫擋路。談到劉毅並未登記補習班師資,童仲彥還酸說,這跟食品含量不實,有什麼差別?並直言很誇張,但童又說「祝福你(劉)正人君子、教學有口碑。」

不過,教育局終身教育科專員曾煒傑指出,劉毅本名叫「劉曉山」時,引起媒體竊笑,童仲彥還趕緊說「不要笑!」化解尷尬。

為何針對劉毅補習班?童仲彥解釋,補習班母體過大,資源有限,所以採取方便抽樣,他對劉毅補習班有期許,跟陳國星、他的小三邱惠美沒有關係。

被控涉誘姦作家的補教名師陳國星,被翻出舊照,在台北市黃埔獅子會的餐敘中,除了和白狼張安樂合影,還和張安樂、邱惠美、補教名師劉毅一起出現在大合照中。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60761

白藜蘆醇加上滿滿的莓果萃取滿足女生美麗的需求

Amy自己平常就很喜歡吃一些莓果類天然食材或是飲料,

如果和Amy有一樣愛好的朋友們,

應該也有注意到最近電視廣告、網路上出現的【醇養妍吧!

Amy一開始看到【醇養妍的廣告時就很心動,

而且還是蔡依林代言最愛的天然濃縮果汁,

說什麼都想要和偶像喝一樣的XD

桃紅色的【醇養妍是長這樣,

20170102《飲品》【醇養妍】白藜蘆醇加上滿滿的莓果滿足女生美麗的需求︱ (22).jpg

裏頭有15包喔!

獨特扁平的袋狀和一般瓶罐型很不一樣,

而且設計得有點像是迷你型的小飲料,

平常喝的時候只要撕開類似瓶蓋口的小凹槽就可以了,

真的非常地方便,

20170102《飲品》【醇養妍】白藜蘆醇加上滿滿的莓果滿足女生美麗的需求︱ (21).jpg

一開始會注意到【醇養妍

其實主要原因就是裏頭有像是葡萄籽萃取、桑葚萃取、綜合莓果粉、

水果濃縮汁、青梅濃縮汁、蘋果醋等成份,

酸酸甜甜的都是Amy很愛的口感,

加上又有滿滿的維他命和豐富的礦物質~等營養,

完全是女生最愛~

不過Amy也是開始研究【醇養妍之後,

才知道裏頭還有個現在討論度很高珍貴明星成份-白藜蘆醇多酚

簡單來說它是來自於紅酒萃取物,

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快點上網查一下就知道這些食材的優點啦!

以上提到的通通濃縮在這一包【醇養妍

20170102《飲品》【醇養妍】白藜蘆醇加上滿滿的莓果滿足女生美麗的需求︱ (14).jpg

如果仔細去看Amy的文章不難發現Amy在日常生活中還蠻常點一些莓果製品來吃的,

有時也會買些莓果飲料,

不過缺點就是市售的莓果飲料為了蓋掉黑醋栗、巴西莓、覆盆莓的酸澀味都會弄得很甜,

所以無形中吃進了過多的糖份和熱量,

然後點些莓果類點心自以為可以多吃進一些天然新鮮的水果,

結果默默地又把一堆奶油、澱粉吃下肚,

想想好像不能常這樣,

只能偶爾為之囉!

幸好每包20ml的醇養妍熱量只有20卡,

所以不用太擔心。

平常Amy都是直接放幾包醇養妍在包包內,

一天喝個一包就好,

盒身的側邊也都有註明了產品成分、保存方法、注意事項……等資訊,

還有專利喔!

20170102《飲品》【醇養妍】白藜蘆醇加上滿滿的莓果滿足女生美麗的需求︱ (20).jpg

倒出來給大家看看【醇養妍長怎樣,

因為它是集結了多種濃縮果汁和精華萃取,

所以是稍微有點像烏梅汁的顏色然後微稠,

20170102《飲品》【醇養妍】白藜蘆醇加上滿滿的莓果滿足女生美麗的需求︱ (5).jpg

不是Amy本來想像的鮮豔紅色,

比較偏暗紅色澤,

喝起來梅汁的味道也比莓果來得明顯,

如果怕味道太濃郁也可以加水稀釋,

Amy有時會在氣泡水內加入醇養妍再丟幾個冰塊下去攪拌一下,

很好喝喔!酸酸甜甜還蠻開胃的。

其實平常飲食中是真的比較難在短時間大量的攝取【醇養妍裏頭的營養,

特別是現代人工作忙碌也沒啥時間弄這些,

所以醇養妍算是方便攜帶又好喝的美容飲品,

不誇張連大腸弟也很喜歡酸酸甜甜的醇養妍

每次Amy喝的時候他也想搶著喝。

有時候Amy不想要單獨喝醇養妍的時候,

也會搭配像是奶酪或是優格一起吃喔!

不過切記一定要選原味的,

以免過多的熱量又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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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味的奶酪只要淋一些醇養妍在上頭就像是外頭餐廳賣的甜點,

但是營養瞬間UPUP,

搭配優格也是不錯的選擇。

一天一包的補充方式簡單又不用太費心,

一包不到10秒喝光光一滴不剩,

 可以攝取多種莓果還有白藜蘆醇多酚。

20170102《飲品》【醇養妍】白藜蘆醇加上滿滿的莓果滿足女生美麗的需求︱ (12).jpg

追求擁有好氣色、健康的自己就是要從吃的開始好好地選擇。

如果大家對醇養妍喝的保養有興趣的朋友們,

也可以自行上網google 一下醇養妍的官網粉絲頁喔!!

外遇上摩鐵200次還不認通姦 人妻清楚指出「鳥痣」GG了

▲外遇上摩鐵示意圖。

一名已婚徐姓男清潔隊員與已婚羅姓女同事外遇多年,每個月都發生3次性關係,但後來女方提分手,他便用LINE猛傳「跟我睡」、「你不讓我插不要緊」、「醫師說只要陰道不痛,就可以做愛」等語騷擾,還跑到對方家理論,因此讓婚外情曝光,挨告通姦,而羅女也證實他的下體有痣, 因此被起訴。

據起訴書,50多歲的徐男婚後仍搭上40多歲的羅女,2人就從2008年起多次前往新北市中和、土城、萬里、宜蘭礁溪、台中谷關等地摩鐵發生性關係,或是直接在車上大戰,每個月至少3次,不過到了2015年9月對方提分手,也拒絕繼續發生關係,讓他無法接受,因此一直傳LINE「我是因為太愛你了,所以才會瘋狂」、「跟我睡」、「你不讓我插不要緊」、「9年的時間,我是用一生愛去愛妳」、「醫師說只要陰道不痛,就可以做愛,結果卻騙我說要3個月…,自己卻可以跟他好好做愛」騷擾。

對此,羅女回絕「愛一個人不是用這種方式」、「我真的沒辦法陪你」、「又不能做愛」等等,但徐男還是放不下,更在去年9月跑到她住家外,大聲質問羅女跟其他男清潔隊員出遊,害羅夫追問出實情,因此雙雙挨告。

徐男面對檢方調查時否認通姦,但羅女當庭指證他的下體中前方右側,靠睪丸處有一顆痣,檢察官也立刻請法醫到庭勘驗,證實所言不實,因此將2人一併起訴。

參考資料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06/918617.htm

丈夫外遇離婚 《桃姐》監製生前感情坎坷

資深電影人陳佩華。

資深電影人陳佩華昨日離世,曾與她合作過的藝人包括劉德華、曾志偉等人均深感哀悼。真實生活中陳佩華的婚姻也好似一齣戲,因前夫婚外情而導致婚姻破裂的她,一直對子女感到抱歉。

曾任《桃姐》監製的電影人陳佩華,生前是無線電視高層,曾經與成龍、洪金寶、曾志偉、王家衛、張曼玉、林青霞等天王巨星合作。雖然曾經有過一段婚姻,可惜最後以離婚場。她曾經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公開表示,前夫不滿她事業心太重,故出軌發展婚外情,兩人婚姻因而破裂。隨後陳佩華則帶著一雙子女移居加拿大。

劉德華曾經與資深電影人陳佩華在《桃姐》當中合作。

對陳佩華而言,子女是她最大的痛。離婚後陳佩華讓子女在加拿大當地留學,自己回到職場繼續努力工作,讓子女相當不滿意她的安排,關係也變得相當緊繃。最後陳佩華主動向子女道歉,才解開彼此心結。

陳佩華早期任職於嘉禾電影公司會計部,後因表現出色調至製作部。80年代他曾經擔任《殭屍先生》、《重慶森林》等多部電影製片和監製等要職。

參考資料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051628

方文琳前夫組「老鬼團」 合約自加碼「不可外遇」

「老鬼團」出新歌,王尹平(右二)送禮祝福。

方文琳前夫于冠華組新團「老鬼團」,他和另外2位團員鄒軍、郭桓宇才見過4次面就要發《老鬼心不死》等2首數位單曲,透露當初簽約幾乎都是0秒就決定了,開玩笑說,為了自律,合約中加碼備註「不可外遇」。

「老鬼團」熟男出撃。

今天名模王尹平送禮祝賀「老鬼團」推出新歌,團員總歲數141歲,因為熟男大叔各自經歷過許多事,這次簽約有愛護形象條款,提到自律的條款,除了于冠華的「不可外遇」,郭桓宇則說「戒酒保護喉嚨」,鄒軍半開玩笑:「不可以談戀愛,禁愛令。」

新婚的于冠華因為結紮了,今天說自己很含蓄,不能多聊「做人」話題,他保持身體健康,經常游三千公尺長泳,自認現在體力正在顛峰,常有醫美朋友來問要不要割眼袋,但他笑說:「我割過盲腸、輸精管,身上該割的都割過了,我發誓不會再讓别人割我身上東西。」

參考資料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049851

夫裝追蹤器抓妻外遇 早餐店老闆娘一句話破功

41歲陳姓男子因懷疑妻子外遇,為掌握妻子行蹤,竟派人長期跟蹤,還在妻子常駕駛的小轎車安裝GPS衛星定位追蹤器,卻因早餐店老闆娘一句話破功,遭士林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拘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夫妻倆目前也正在打離婚訴訟。

GPS追蹤器。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許國楨攝)

GPS追蹤器。

判決指出,陳男在父親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並以公司名義向租車公司承租7、8輛轎車,其中一輛借給妻子代步,但2014年底因懷疑妻子外遇,便委託不知情的吳姓友人,在妻子車的後保險桿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

由於陳男另派人長期監視妻子行蹤,陳妻2015年1月間至住處附近買早餐時,早餐店老闆娘好奇詢問:「妳是不是有請保鑣?」陳妻這才發覺被跟蹤,隨後並到修車廠檢查車輛,找出GPS衛星定位器,憤而提告。

陳男到警局做筆錄時,辯稱不知道車子上有裝GPS衛星定位器,但法院審理時,他又改稱當時是父親說快要過年,要他防範公司的租賃車失竊,才會請吳男幫忙裝設GPS衛星定位器,說詞前後不一。

法官也認為,縱使陳妻可能外遇,在道德上、法律上均有保障婚姻忠貞的義務,但不須接受陳男全盤監控生活及社會人際互動,陳男行為確實涉犯妨害秘密「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因此判拘50天,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