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前妻身分 偷情夫竟向小三A賠償金

劉姓男子婚後與鄭姓小三偷情,沈姓髮妻發現後求償訴離,法院判劉、鄭兩人賠償20萬元,劉還要負擔離婚後每月9千元的子女扶養費,不料劉竟冒用前妻名義發存證信函給小三,要求小三按月支付這9千元,鄭女付了3期才知受騙,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劉男4個月徒刑,可上訴。

  • 劉男婚後與鄭姓小三偷情,被發現後求償訴離,每月要付9千元子女扶養費,不料劉竟冒用前妻名義發存證信函給小三,要求小三支付這筆錢。(情境照)劉男婚後與鄭姓小三偷情,被發現後求償訴離,每月要付9千元子女扶養費,不料劉竟冒用前妻名義發存證信函給小三,要求小三支付這筆錢。(情境照)

據查,102年7月間,沈女報警赴鄭女住處抓姦,發現丈夫躺在床上,身上有蓋棉被,但沒穿任何衣物,鄭女則穿細肩帶無袖家居服,下半身沒穿內褲,坐在劉男身旁,沈女氣炸求償100萬元,法官認為2人已逾一般正常男女交誼關係,判賠20萬元。

沈女另提離婚訴訟,也獲判准,並要劉男負擔每月9千元的子女扶養費,劉男不願支付,竟於前年10月2日,冒用沈女名義發出存證信函給鄭女,要求提出賠償20萬元還款計畫書,並留下他以沈女名義申請的電子信箱。

鄭女回信,劉男仍繼續假扮沈女,要求鄭女每月10日前匯款9千元到沈女帳戶內,鄭女摸摸鼻子照辦,從前年11月至去年1月連續3期付款,沈女因遲遲沒有收到20萬元賠償,發出真正的存證信函給鄭女,才知受騙並提告。

參考資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