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軍官偷情小鮮肉軍官 付不出和解金結果…..

起訴指出,依協議書內容,證明尤男與吳女通姦事實明確,依法提起公訴。圖/ingim...
起訴指出,依協議書內容,證明尤男與吳女通姦事實明確,依法提起公訴。圖/ingimage

任職國防部尤姓軍官今年7月帶軍中吳姓女同袍在新北市住家偷情,被妻子會同家人及徵信社人員當場抓姦在床,因尤男與已婚的吳女現場簽下協議書,願一起分擔賠償尤妻百萬元,尤妻當下未報警提告。吳女事後無力賠償,迫於無奈向丈夫自首求助,吳女丈夫獲悉妻子背著他偷人,憤而提告,尤妻因尤、吳2人未履行協議也提告,新北地檢署今天依通姦罪起訴2人。

國防部34歲尤姓軍官喜愛登山,與相戀6年的妻子都是山難搜救協會成員,3年前結婚時,還爬到高20公尺樹木及垂降海邊懸崖上拍婚紗照,不料,尤男明知軍中吳姓女同袍(45歲)已婚,竟背著妻子與吳女暗中往來,今年7月並帶吳女返回新北市住處過夜。

尤妻偕同家人與徵信社人員上門抓姦,發現尤男全身赤裸與穿著睡衣的吳女同床共眠,徵信社人員也立即將垃圾桶內的衛生紙團收起當做通姦證物。

雖然尤男僅承認2人曖昧,否認通情,但吳女坦承有發生性行為,並與尤妻簽立協議書,2人同意願連帶賠償尤妻百萬元,最後達成和解來換取尤妻不當場報警提告。

吳女事後因籌不出錢迫於無奈向丈夫自首求助,希望丈夫協助解決,丈夫驚聞妻子背著他暗中與軍中年輕軍官偷情,不僅氣得不願協提供助還立即提告。尤男發現吳女無法賠償,也不肯付賠償金,尤妻憤而持協議書提告。

起訴指出,依協議書內容,證明尤男與吳女通姦事實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參考資料

http://udn.com/news/story/7320/2129966